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南京市“十大科技之星”的通知

发布者:未知发布时间:2015-04-09浏览次数:

各有关学院、研究院所:

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发挥人才的支撑引领作用,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活力,让创业创新为南京发展不断提供强大动力,为南京迈上新台阶、建设新南京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。近期,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科委、市人社局、市科协等5家单位联合启动第十一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表彰活动。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,欢迎老师积极参与,有意参加评选者,请预先将申报材料各一式1份(纸质版)于427日前交至科研院(行政楼418室)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领导

由市委组织部、市委宣传部、市科委、市人社局、市科协等5家单位联合组织实施,成立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审委员会,评审委员由知名专家、联办部门负责人等组成,市委分管领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。

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,具体负责评审的组织实施。

二、评选范围

在南京市范围内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机构、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工作的科技人员均可参评。南京市往届十大科技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也可参评。

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,曾当选南京市科技功臣、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者不再参评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献身、创新、求实、协作的科学精神和坚持真理、诚实劳动、亲贤爱才、密切合作的职业道德,在近五年取得以下成就之一的科技工作者,可被推荐参加第十一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:

1、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,取得显著效益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或科普工作的主要完成者;

2、承担具有先进水平的市级或以上重点科研项目,取得行业领先地位的科技成果且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者;

3、在自然科学研究或重大技术攻关中,获得自主创新重大成果或在同类学科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者;

4、在科技管理工作中有创新,对推动科学研究、技术进步、成果产业化作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者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(一)推荐

自愿申报,且须由下列组织或个人推荐:

1、驻宁各级各类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;

2、市级以上(含市级)学术团体或区级科协、企事业科协;

3、三名以上(含三名)同领域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联名;

4、其他有关单位、团体等。

(二)评选

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,并坚持评奖标准,确保评奖质量和水平。经审核、初评、考核、复评、公示、终评后,产生第十一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

(三)表彰

召开表彰大会,对第十一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获得者进行表彰,颁发证书、奖杯等。通过新闻媒体、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。

五、申报要求及有关事项

(一)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评选活动是促进人才成长、服务科技进步与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,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积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。

(二)申报材料

1、《第十一届南京市十大科技之星推荐表》(见附件1一式3

2、《候选人事迹摘要》(见附件2一式61000字以内);

3、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,包括: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证书、知识产权证明、公开发表或他人引用的论文与论著主要页面、成果鉴定证书、成果转化情况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(需装订成册,并加盖单位印章)。

4、被推荐人近期标准照片(2寸彩照)2张(照片背面备注姓名+单位,照片电子版以姓名+单位命名)。

上述124项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电子文档,如有涉密内容请用光盘报送,并需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进行审查,提交保密审查证明。

申报材料所需表格可登录南京科协网主页的通知通告栏下载(http//kx.nanjing.gov.cn)。

(三)其他事项

学校申报截止时间:430日。

南京市科协组织宣传部

联系人:朱 卫、张志强

话:57723635

校科学研究院

联系人:袁正英 詹妮娜

话:58139217 58139210

箱:zhannina@njtech.edu.cn

关于评选第十一届南京市“十大科技之星”的通知(通知pdf版完整下载)

附件:1、第十一届南京市“十大科技之星”推荐表(填报表格word版下载)

   2、候选人事迹摘要(填报表格word版下载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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